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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9 19: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26       报名截止:2021-11-26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中共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洛人社〔2021〕37号)要求和洛阳市招才引智工作相关规定,为加大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充实优化我院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充足、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石窟寺科研队伍,经龙门石窟研究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院2021年招才引智工作的领导,确保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经院党组研究,成立院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家珍同志任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红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年龄要求
硕士学历不大于35周岁,博士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不大于45周岁,正高级职称不大于50周岁。
年龄计算方法为:截止2021年10月1日,不大于35周岁(198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大于45周岁(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大于50周岁(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要求
各职位要求详见《2021年龙门石窟研究院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职位表》(附件1)。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各职位要求详见《2021年龙门石窟研究院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职位表》(附件1)。
四、招才引智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才引智工作采取线上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线上网络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首页,进入网络专题活动专栏,点击洛阳招才引智专场龙门石窟研究院招才引智工作实施方案,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至11月25日17: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时对线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签署《诚信承诺书》;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洛阳市文物局官网(http://wwj.ly.gov.cn)予以公示。
(三)考试方式
招聘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我院组织成立面试考核工作小组,原则采用外聘或异地交流的方式产生,我院参加考官人数不超过考官总人数的50%。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洛阳市文物局官网(http://wwj.ly.gov.cn)。
1.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填写《2021年龙门石窟研究院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4)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市纪委联合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下,由龙门石窟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个人综合能力测试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工作需要,湖北大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北大学地处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二、招聘计划
湖北大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5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登陆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
2.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人事处(电话:027-88663285.邮箱:rsc@hubu.edu.cn)。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湖北大学主页和湖北大学招聘网相关公告,及时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资格审核通过的,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凡与湖北大学及其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若报名人数超过500人,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5的,经学校研究后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35%、3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按照专职辅导员(男)、专职辅导员(女)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三个岗位类别分别排序。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湖北大学主页和湖北大学招聘网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治理论素养、辅导员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二)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
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主要考核考生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能力素养。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根据折算后的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5%)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人员名单。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阶段。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5%+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35%)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六、考察、体检
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含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北大学主页(http://www.hubu.edu.cn)和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递补
若入围人员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学校可根据用人需求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备案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湖北大学的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等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hub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hubu.edu.cn)、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8663285(湖北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8663907(湖北大学纪委办公室)
各职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当天未到场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联系本人进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龙门石窟研究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洛阳市文物局官网(http://wwj.ly.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按照2021年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登录洛阳人事考试网,认真查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按要求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洛阳市文物局官网,按要求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各项准备工作。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阳光运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才引智工作由龙门石窟研究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0379—65983301(龙门石窟研究院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379—65980918(龙门石窟研究院纪委)